【导语】:根据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淮南市申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后,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具体详细信息,见正文。
淮南市申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后,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办理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连续足额缴存;
(二)自有资金支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四)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
(五)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可申请年限
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由管理中心根据本市的住房价格、职工购买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订,报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声明);
2、不动产权证;
3、增值税发票:
4、房产局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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