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出售
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的,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材料
1、《淮南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户口簿、结婚证书(或离婚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
4、《房地产权证》或公房承租证明;无房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状况证明;
5、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退房证明;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属于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收入由所在单位核定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劳资部门专用章的证明;无单位的,其收入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定并出具证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居委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定并出具分别加盖公章的证明。
申请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