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淮南市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可携带材料到淮南市医保中心进行结算报销,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异地安置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在其居住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和特殊行业因工作需要驻外工作人员住院时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在其医疗终结后60日内,凭异地安置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到淮南市医保中心按照本市同级别定点医院起付标准、自付比例进行结算报销。(逾期基金不予支付。)
注:对未办理任何转外治疗手续的而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的医疗待遇保障。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40%后,剩余部分按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比例,在其出院后60日内直接到市医保中心结算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可获取医保业务办理入口以及职工医保参保、待遇、报销办理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