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淮南市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户口迁入城镇条件:
1、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2、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办理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等。
2、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
办理时限:
1、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
2、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1、免征准迁证、迁移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2、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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