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相关规定,淮南市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允许补缴,但补缴不享受财政补贴,详见正文。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费不享受财政补贴。
◉城乡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
2.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 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由市本级和两县财政承担。
(2)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80元,缴费300元补贴95元,缴费400元补贴110元,缴费500元补贴115元,缴费600元补贴120元,缴费700元补贴125元,缴费800元补贴130元,缴费900元补贴135元,缴费1000元补贴210元,缴费1500元补贴240元,缴费2000元补贴280元,缴费3000元及以上的补贴32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费不享受缴费补贴。补贴标准除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其余由区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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