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淮南市田家庵区户口迁入、迁出新规定的出台,对跨省迁移、省内迁移以及办理所需材料等信息做出说明,具体信息详见下文。
2023年淮南市田家庵区户口迁入、迁出的新规定出台,对跨省迁移、省内迁移以及办理所需材料等信息做出了详细说明。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一.迁移登记条件
1.原则: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2.条件:公民拟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符合拟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说明:(1)整户迁移的,应当由户主或户内成年人办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应当随父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集体户口或空挂户口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迁出。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当随迁移人一并迁出。
(3)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和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二.户口迁移指南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
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当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二)凭《准予迁入证明》向拟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出户口,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签发《户口迁移证》;
(三)凭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办理户口迁移,可以不使用《准予迁入证明》。
2、省内“一站式迁移”
我省范围内户籍居民符合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当场办理迁入手续,不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出省外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按照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内容,办理相应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应验证《准予迁入证明》的真伪、核实迁移人的身份信息。申请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4、直系亲属投靠迁入(国有土地)
在我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父母均为军人且户口均已注销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外)祖父母。
(一)申请夫妻、子女、父母间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核验)。
(二)父母均为军人且户口均已注销的,未成年子女投靠(外)祖父母户口迁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办理的提供);
(2)父母为双军人身份说明材料;
(3)户口均已注销材料(网上无法核查的提供);
(4)(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5)父母《结婚证》;
(6)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不动产权属证书》(核验)。
5、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国有土地)
公民以购买、继承、租赁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产权人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经产权人同意,其夫妻另一方、父母、成年子女可申请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直系亲属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且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确定其中一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未成年人购房迁移入户,需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登记为家庭户。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户口迁移的书面报告(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提供)。
(二)租赁公有房屋的,可凭房管部门出具的公有房屋租赁证明登记为家庭户。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3)房管部门出具的公有房屋租赁证明。
(三)租赁非公有房屋要求迁移户口的,经房管部门备案后,应当将户口落在居住地的公共集体户上。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未成年人的,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父母或监护人申请书;
(3)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或监护人与产权人关系材料。
(五)产权人不办理户口迁移,申请其直系亲属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产权人同意其直系亲属落户的声明报告;
(3)产权人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合法稳定就业迁入(国有土地)
因工作调动、录(聘)用、务工经商或从事公益性事业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一)工作调动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工作调动的相关文件或批复。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市(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录(聘)用证明;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务工经商的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或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四)从事公益性事业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兴建公益事业证明;
(4)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地点。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四、办理时间。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五、办理窗口。
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请至自助取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迁移】可获取淮南市户政业务办理入口和户口迁移办理材料汇总以及户口专题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