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淮南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相关规定!
事项名称:父母探望子女类港澳探亲再次签注
事项编码:34040000GA-XK-CRJ0015
警种:
出入境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使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配偶、子女。 申请材料:
1.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纸质1份,距上一次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未满一年的免提交)
2.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办结。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办理部门:出入境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北门出入境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554-6611258 监督电话:0551-62801123,628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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