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淮南市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人口的核定经过成立核查小组、核查公布、审查确认三个流程。详情请看下方正文。
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人口核定流程:
(一)成立核查小组。由县(区)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指导成立核查小组。核查小组由以下几方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一是当地公安机关;二是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三是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四是采煤企业。核查小组具体负责被搬迁人口和户籍核查工作。
(二)核查公布。核查小组以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在籍常住人口、户数为基础(公安机关登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人口资料),对需搬迁村庄的居民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由核查小组在乡(镇)、村及需搬迁村庄范围内进行三次张榜公布,每次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核查小组应当及时公布人口核查工作的监督电话,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审查确认。核查小组在完成现场核查、张榜公示后,将需搬迁村庄户数及人口情况上报县(区)政府审查确认。
需搬迁村庄户数及人口认定截止日期为搬迁公告公布之日,以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底册记载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沉陷区安置补偿】即可获取补偿标准、人口核算、分户要求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