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武装部于2023年9月19日12时-2023年10月07日12时期间进行招聘,招聘岗位、招聘要求,详见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民兵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抓好应征青年役前教育训练、学生军训工作;人武部机关赋予的其他业务工作等。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退役军人。
一.招聘程序
1.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采取公开发布、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网上公示的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核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12时-2023年10月07日12时
2.报名地点: 点此进入
3.招聘岗位:民兵教练员2名。
4.资格审核地点: 线上审核
5.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6.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其工资、福利和其他收入(含基本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待遇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为3840元/月,考核合格后转正薪资待遇为48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每季度绩效根据本人本季度工作表现及科室打分进行计算,年终统一发放。
7.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5)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4张;
(二)报名人员可于10月08日09:00前随时登录报名网站的个人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0月0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个人中心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缴纳服务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从报名网站的个人中心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00。
(四)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1.照片应无任何装饰,背景用蓝色、白色或红色二寸(35mm*45mm)证件照片;2.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显示脸部和头部的正面,不得使用艺术照或生活照;3.照片的类型为JPG,大小不得超过400KB,必须是相机拍摄,不可用扫描的照片;4.照片像素要求: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保证照片清晰可用。
(五)民兵教练员考核
1.组训能力(100分):主要考核示范教学,采取“四会”教学法方式进行1个科目示范教学,教学科目范围:队列训练、单兵战术基础考核科目自选1个,(考生可自行携带一个科目进行示范,根据难度系数,考官将适当进行加分)考试时间20分钟。
2.基本理论(100分):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内容包括党史、军史、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最新讲话精神、三大条令、“四会”教学法理论知识征兵有关知识等(70分);office办公软件处理(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考试时间20分钟(含个人准备及答题时间)。
根据组训能力、基础理论2项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形成应聘者总成绩=组训能力×35%+基本理论×35%+面试×30%,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组训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对象,并公布入围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网、淮南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准时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内不服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武部教育管理、违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武装部纪律规定,经考核不适应岗位要求或由于政策调整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二.民兵教练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刑事、行政处分,无失信等不良记录,热爱武装工作;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具有淮南户籍或常居住地在淮南。报名时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并且在淮南居住满6个月以上。
6.服役年限:曾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
7.个人形象气质好,体形匀称,体重符合军人标准,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8.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和语言组织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
1.中共党员;
2.曾具有旅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
3.曾被旅级(含)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4.曾在旅级(含)以上单位“四会”教学比武中获得通报表彰的;
5.曾有新闻报道工作经历且在报刊杂志发表过个人署名文章的;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系或中文系的;
7.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8.具有保密培训资格证、从事保密或文书工作1年以上的;
以上加分项目作为综合成绩的参考依据,每条1分。(同等成绩下,可以优先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现役军人;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在服役期间受过党纪、军纪处分的;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民兵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三.注意事项
(一)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严格执行回避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考核合格后续签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大通区人民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举报电话:0554-6635355
咨询电话:0554-6635354,1595665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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